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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10届博士研究生简章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0-03-29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公开招聘2010届博士研究生简章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淄发[2004]7号)、《淄博市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淄发[2009]9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等规定,现公开招聘2010届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属于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2010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适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有教学经历且为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左右)。
    二、招聘学科专业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招聘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服装、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贸易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29日-2010年4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地点: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办公楼三楼)。
    报名时,请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身份证、个人简历、主要教学与科研成果、获奖及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我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现场报名;也可将上述材料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二)资格审查。2010年4月20日-4月30日,按照招聘的条件和要求结合提交的各种材料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
    (三)面试。在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校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通知。
    (四)考察。学院对通过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家庭、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录用。对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对经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毕业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的博士研究生至少与学院签订五年期限的工作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其他相关待遇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淄发[2004]7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等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
    1.根据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学院内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优先推荐。
    2.提供安家补贴10万元;三年内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共计72000元)、博士津贴1000元(共计36000元)。
    3.根据科研课题的需要,在首次服务期(五年)内按申请科研课题经费以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并配备科研助手。积极帮助申请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项目,所需科研经费纳入学院科研经费计划,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
    4.学院为博士研究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等环境,配备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电视、电话、桌椅书橱等设备。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政编码:255300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3-6811680  6811613  13754796419
    电子邮箱:zuzhirenshichu@sina.com